关于征求《杭州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先行发展样板区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省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发挥好先行作用,助推杭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杭州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先行发展样板区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4月12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

联系地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联系电话:0571-85460097


附件:杭州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先行发展样板区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

杭州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先行发展样板区行动方案(2024-2027年)

(征求意见稿)

按照《浙江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强省发〔2023〕1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科学构建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深度融入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市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交通强国、交通强省战略部署,加快构建“4565”总体框架,即围绕杭州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先行发展样板区总目标,秉持“生态优先、一体融合、整体推进、创新服务”四大原则,不断强化一流的水运“供给、服务、创新、治理、带动”五大能力,聚焦“海河联运、交旅融合、智能航运、绿色低碳、港产城融合、行业治理”六大先行示范领域,重点打造京杭运河港产城融合新模式等五大标志性成果,助推杭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发挥好先行作用。

(二)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杭州港作为长三角南翼重要内河枢纽港的区位优势,至2027年,高等级航道达439公里,杭州港千吨级泊位达16个,港口货物吞吐量1.2亿吨,内河集装箱吞吐量40万标箱,建成美丽航道510公里以上,水上客运量达1000万人次,全方位构建安全、绿色、便捷、高效、经济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海河联运先行示范

1.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和京杭运河二通道项目(杭州段)竣工验收。推进钱塘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等重点项目,以及明智、临浦等重要作业区建设。开展杭甬运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富春江二线船闸等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杭甬运河复线杭州段(杭州红垦-萧绍边界)项目,探索高能级出海航道可行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林业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投集团、相关区、县(市)政府)

2.加强海河联运政策研究。加快运输结构调整,研究出台鼓励海河联运发展政策,推动标准化集装箱船舶建造运营,引导内河航运、内河港口能级提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打造交旅融合先行示范

3.推进规划编制和客运码头建设。制定《“诗路文化·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实施规划》及区、县(市)水上旅游相关规划,强化岸线资源综合利用和优化航线布局。加快推进城市阳台、秦望、运河新城、塘栖等水上客运中心建设,鼓励周边休闲、商贸等产业配套,促进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旅集团、相关区、县(市)政府)

4.打造精品航线和培育游艇经济。深化交通运输部“品味宋韵-运河钱塘江联游”精品航线建设,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皖浙省际航线”浙江段试点创建,优化拓展省、市两级诗路秀水精品航线布局,谋划跨省旅游航线。挖掘游艇制造产业新增长点,鼓励内河游艇俱乐部发展,形成游艇行业管理的“杭州模式”,丰富拓展“三江两岸”游艇经济。(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旅集团、相关区、县(市)政府)

5.鼓励新能源客运船舶研发应用。结合不同水系文化底蕴及发展需求,打造包括画舫、公交水巴、游览观光船在内的多样化新能源客运船舶,并做好船舶更新与技术研发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商旅集团、相关区、县(市)政府)

(三)打造智能航运先行示范

6.加快智能航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打造内河航道全方位感知网络和航运辅助导航系统,建设智能航运先行区。将下沙作业区建设成为全省内河首个同时具备并运用堆场自动化港机远控系统与智能闸口系统的内河智慧港口,推进临浦作业区等新建港口智慧化和现有港口的智慧化改造。加快推动杭甬运河新坝二线智慧船闸建设,制定智慧船闸建设标准。深化“浙闸通”智慧平台建设,完善“港闸船”协同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相关区、县(市)政府)

7.推进智能航运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内河航运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智慧航运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进智慧物流平台开发应用,提升物流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

(四)打造绿色低碳先行示范

8.加快港口低碳改造和船舶绿色转型。推动全市码头标准化岸电设施建设,支持作业区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改造。推进老旧船舶淘汰和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支持企业应用纯电等新能源动力技术。加大船舶及港口污染防治力度,完善污染物与废弃物在接收、转运、处置等环节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全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相关区、县(市)政府)

(五)打造港产联动、产城融合先行示范

9.强化临港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港口、产业、城市的联动与融合发展,引导和促进对水运依赖性较强的装备制造、建材加工、能源仓储、旅游休闲等产业集聚。优化下沙、萧山义桥作业区集疏运路网体系。(责任单位:相关区、县(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10.推进港口供应链发展。以杭州益海嘉里粮油港口为应用场景,打造以原材料集采、农副产品精加工、个性化定制配餐、现代化物流服务为一体的粮油产业试点项目,构建港口与粮油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临平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六)打造行业治理先行示范

11.数字执法与平安建设。深化执法合作,提升数字执法能力,推动执法监管向“智慧型”升级。推广应用航运数字监管体系和内河航运智控平台,增强动态监管能力。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强化内河水运行业监管,落实港口危货智控平台杭州应用,实施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三方抽检全覆盖。强化“夜游船”监管,有效运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构建全链条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高杭州航区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12.优化水路营商环境。通过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数字赋能等方式,优化水运行业管理。创新船舶远程视频“云检验”,推进船舶登记证书改革,推广“简化水运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试点成果,联系部海事局拓展“多证合一”覆盖面。(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3.深化清廉港航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压实清廉建设责任,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各类巡察审计问题反馈整改。常态化抓好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纵深推进清廉港航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标志性成果

(一)围绕“一体两翼”架构,实现水运通道功能转换,加快推进京杭运河二通道“通江达海黄金水道”和京杭运河市区段“绿色美丽都市廊道”建设,形成“京杭运河港产城融合新模式”。

(二)以建设“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按照“诗路文化·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总体开发建设思路,打造高水平交旅融合新标杆。

(三)打造数字底座,推进智慧港口、船闸、航道等建设,促进降本增效,实现惠民利企,构建杭州智慧港航新系统。

(四)加快钱塘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畅通水运“大动脉”,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促进杭州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

(五)落实“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水路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攻坚,为杭州建设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贡献力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杭州市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统筹谋划和综合协调,建立市县共建、多方参与的协同工作体系。将先行发展样板区建设工作纳入考核机制,确保有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分工

细化方案,制定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确保政策支持和力量配置到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确保有序实施。

(三)加强要素保障

优化土地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和人才保障机制。加强与各项目试点指导处室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四)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任务分解考核机制,加强重点任务实施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建设项目后评估,并根据方案落实情况及时动态调整,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五)加强典型宣传

及时总结工作亮点,突出典型做法,高频率、多角度宣传,为杭州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提供优秀经验。


征集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04-02 截止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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