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推进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起草了《青田县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时间自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1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傅媛媛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62号403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029082 附件:1. 青田县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 关于《青田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