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我局起草了《丽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4月15日。 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丽水市财政局。联系人:罗海洪,电话:0578-2669206 ,电子邮箱:15057882128@163.com,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邮编:323000。 附件:《丽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
20240318丽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wps 《丽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20240322丽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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