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落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指导风景名胜区有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千岛湖大坝景区详细规划》《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大慈岩—新叶景区详细规划》等3个规划草案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陈路平,电话:0571-87399037,邮箱:405040900@qq.com。 附件:1.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灵栖景区详细规划.zip 2.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千岛湖大坝景区详细规划.zip 3.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大慈岩—新叶景区详细规划.zip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