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局近期颁发的《运输机场净空管理办法》、《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民航浙江监管局《关于修订<舟山普陀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函》,2017年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普陀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已不符合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舟山普陀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相关附件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0日之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舟山普陀山机场。 联系人:夏铁成;联系地址:舟山市朱家尖普陀山机场;联系电话:0580-6260778。 附件:舟山普陀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舟山普陀山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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