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近期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制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4月18日前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大气处 舒军龙 联系电话:0571-28869159,28172887 传 真: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402158857@qq.com。
附:《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版).pdf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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