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改善我市城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推动城市住宅有机更新,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2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委起草了《关于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5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至:hzsjgb@126.com。

2.电话:0571-87172973;联系人:冯毅超。

3.寄送至: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75号2-401室,邮编:310006。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关于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征集部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3-14 截止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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