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规范》(DB3302/T1150-2023)已于2024年1月15日实施,根据慈溪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审计局制定了《慈溪市审计局关于修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建议意见于2024年3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信 函: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 市审计局 电 话:0574-89591162 联系人:陈若榆 附件:《慈溪市审计局关于修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慈溪市审计局关于修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审计局 202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