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本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丽水市市本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8日至3月19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意见。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人:社会福利救助处,陈豪杰 联系电话:2090990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丽水市民政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1:起草说明.doc 附件2:《丽水市市本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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