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3〕40号)要求,我局起草了《松阳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向相关单位、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该公示期限为(2024年3月7日至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途径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72271,联系人:陈晓芳;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松阳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松阳县慧明小区1号;邮编:323400;联系电话:0578-8072271),并在信封上备注“松阳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53489851@qq.com 附件1: 附件1:松阳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附件2:关于《松阳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6日 【已结束 结果反馈】松阳县民政局关于《松阳县本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4月8日,松阳县民政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项目发布《关于向征求〈松阳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松阳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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