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泰顺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意见的函

公告内容

为落实“养老机构跟着老年人走”的总体要求,围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建设体系,合理规划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房,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泰顺县民政局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经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泰顺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就《泰顺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1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方式反馈至县民政局。联系人:陈敏,联系电话:0577-67565339,电子邮箱:1030798937@qq.com。通讯地址:泰顺县泰景路177号201室。



泰顺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日


草案全文

由于正文过长,以附件形式公开。

附件:泰顺养老专项规划文本(公示稿).pdf

          泰顺养老专项规划说明(公示稿).pdf

          图集.pdf


起草说明

为落实“养老机构跟着老年人走”的总体要求,围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建设体系,合理规划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房,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泰顺县民政局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经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泰顺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

一、起草背景

我国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要求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浙江省明确要求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要求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并要求各级政府应当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近年来,泰顺县立足山区实际,将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养老领域共同富裕的重要突破口,通过智慧化养老、均等化服务、轻成本化运行等“三化”举措,着力推动山区养老事业转型升级、提质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养老政策和方针,适应泰顺县人口老龄化需求,构建具有泰顺特色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科学合理地安排养老设施,预留设施用地,提高养老设施服务品质,进一步推动泰顺养老事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编制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六章二十四条,分为规划总则、供需矛盾分析、总体方案、养老机构规划布局、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引导、规划实施保障六章。

第一章《规划总则》,涵盖了规划背景、规划目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和期限六条。对我国养老事业发展趋势,新发展阶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要求进行分析,明确五条规划原则,罗列了各项编制依据,划定规划土地范围和时间期限。

第二章《供需矛盾分析》,分为泰顺县概况、老年人口现状分析、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养老设施需求、养老机构现状分析、养老机构主要问题和矛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现状、居家养老设施的主要问题七条。对泰顺县地理位置、发展路径、经济发展水平、养老设施需求、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全县养老机构供需矛盾及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三章《总体方案》,分为规划目标、规划指标、规划策略、“1+3+5+X”总体布局四条。对养老设施覆盖率、床位规模等设定明确建设目标,提出“创新模式,特色发展”,“差异化配置,均等化服务”,“县域统筹,分区引导”三条规划策略,确定“1+3+5+X”总体布局方案。

第四章《养老机构规划布局》,有养老机构布局一条。对养老机构的新建和改建方案进行规划。

第五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引导》,分为规划目标、规划配置标准、片区居家养老设施布局引导三条。确定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目标,明确了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年服务站)、老年食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的建设标准,将全县分四大片区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分为设施建设方式、近期建设、实施建议三条。分析了近期规划目标实施的工作方向,确定近期新建养老项目,提出资金保障、土地供应、管理运作、实施监管,协调规划五方面的建议。


征集部门: 泰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01 截止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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