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县住建局拟定了《2024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4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县住建局(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联系人:徐金海;联系邮箱:7047650@qq.com;联系电话:0572-5039266。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翠竹路1号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1.《2024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的起草说明 2.2024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征求意见稿) 3.《2024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 关于《2024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安政办发〔2021〕14号)实施3年以来,在我县城市有机更新、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征收房屋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评估机构客观公正评估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值提供参考标准,为征收部门征收房屋进行价值补偿提供参考依据,促使征收补偿基本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市场各类价格大幅上涨,原有补偿标准相较于市场价明显偏低,为保障被征收对象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吉实际,制定本调整。 二、起草过程 为科学修订补偿标准,我局多次赴市局房屋征收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得到市局领导的专业指导;并带队赴长兴县等周边县区,学习他们的征收房屋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同时,又书面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等单位意见和建议,并面向县内房地产评估行业机构征求意见和建议。整合各方意见、建议后,我局牵头起草《2024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同时,在安吉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同步委托代理律师进行法务审查。整个编制过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力求通过县级层面统筹,各相关单位通力配合,完善我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 三、主要内容 调整内容:对2021年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中,钢筋混凝土结构增加第三等类别,单价为1290元/㎡;其余各结构等级价格调高30-170元不等(详见附件)。对分项重置价格表中,结构类新增一般钢混结构,单价为875元/㎡;其余各结构等级价格调高0-155元不等(详见附件)。对房屋成新率标准明确了统一计算公式:1-年折旧率×(已使用年限-3),房屋年折旧率按房屋结构折旧率计。对厂房重置指导价中,全钢结构增加第三等类别单价为510元/㎡,混合结构增加三、四两个类别单价分别为510元/㎡、420元/㎡。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从18元/㎡/月调整为24元/㎡/月,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调整为不足1400元的补足1400元;搬迁费,多层商品房从2500元/次×2次调整为3000元/次×2次,独立式住宅从3500元/次×2次调整为4000元/次×2次。 新增内容:住宅房屋朝向系数标准,东、南、西、北分别按-0.25、0、-0.5、-1进行修正。 附件2 2024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安政办发〔2021〕14号)文件同时废止,之前已实施或现在仍在实施的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附:1.2024年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2.2024年房屋分项重置价格标准 3.2024年房屋成新率标准及层高系数调整标准 4.2024年厂房重置指导价标准 5.2024年房屋层次系数标准 6.2024年住宅房屋朝向系数标准 7.2024年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 8.2024年非住宅房屋征迁停产停业损失、临时安置费及搬迁费一次性补助标准 9.2024年住宅房屋征迁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标准 附1 2024年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房屋 类别 | 房屋等级 类别 | 单价 (元/m2) | 主要条件 | 钢筋 混凝 土结 构 | 钢混一等 | 1550 | 上好钢混结构,上好门窗,上好内外抹灰,上好楼地面,上好设备。 | 钢混二等 | 1410 | 较好钢混结构,较好门窗,较好内外抹灰,较好楼地面,较好设备。 | 钢混三等 | 1290 | 一般钢混结构,一般门窗,一般内外抹灰,一般水泥楼地面、较好设备。 | 砖混 结构 | 砖混一等 | 1370 | 上好混合结构,上好门窗,上好内外抹灰,上好楼地面,上好设备。 | 砖混二等 | 1170 | 较好混合结构,较好门窗,较好内外抹灰,较好楼地面、较好设备。 | 砖混三等 | 1080 | 一般混合结构,一般门窗,一般内外抹灰,一般楼地面,一般设备。 | 砖混四等 | 890 | 较差混合结构,较差门窗,较差内外抹灰,方砖、水泥地面,较差设备。 | 砖木 结构 | 砖木一等 | 980 | 上好砖木结构,上好门窗,较好内外抹灰,较好楼地面,较好设备。 | 砖木二等 | 810 | 较好砖木结构,较好门窗,一般内外抹灰,一般楼地面,一般设备。 | 砖木三等 | 700 | 一般砖木结构,一般门窗,一般内外抹灰,一般楼地面,较差设备。 | 砖木四等 | 580 | 较差砖木结构,较差门窗,较差内外抹灰,方砖、水泥、煤地面;较差设备。 | 简易 结构 | 简易一等 | 400 | 较好简易结构,一般门窗,一般内外抹灰,方砖地面,一般设备。 | 简易二等 | 310 | 一般简易结构,较差门窗;一般内外抹灰,水泥地面,较差设备。 | 说明:编制依据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采用一般计税法计算,计取合理的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组织措施费及规费;信息价采用2023年平均价计取。 |
附2 2024年房屋分项重置价格标准 项目 | 编号 | 名称 | 单价 (元/m2) | 具体条件 | 结 构 | 1 | 上好钢混结构 | 995 | 钢筋混凝土独立承台基础及满堂基础,梁、柱、楼板、屋面等到承重构件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围护结结构为混凝土墙、砖墙或高档轻质隔墙围护。 | 2 | 较好钢混结构 | 935 | 钢筋混凝土独立承台基础及条形基础,全部或绝大部分梁、柱、楼板、屋面均为钢筋混凝土承重;围护结结构为混凝土墙、砖墙或中档轻质隔墙围护。 | 3 | 一般钢混结构 | 875 | 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及条形基础,大部分框架或部分混合结构,大部分或绝大部分梁、柱、均为钢筋混凝土承重;楼面为部分预制板和大部分现浇结构;围护结结构为混凝土墙、砖墙或中档轻质隔墙围护。 | 4 | 上好砖混结构 | 815 | 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标准一砖墙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屋面或琉璃瓦屋面,全部钢混凝土楼地面现浇。 | 5 | 较好砖混结构 | 755 | 部分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或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标准一砖墙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梁承重,钢混凝土屋面或琉璃瓦屋面;部分钢混凝土楼地面现浇,部分多孔板楼地面。 | 6 | 一般砖混结构 | 699 | 部分钢筋混凝土基础或砖石基础,标准砖墙或部分空斗砖承重(钢混凝土圈梁),钢混凝土屋面或水泥瓦屋面,大部分多孔板楼地面。 | 7 | 较差砖混结构 | 628 | 砖石基础,绝大部分标准一砖墙或空斗墙承重,钢混凝土屋面或水泥瓦屋面。 | 8 | 上好砖木结构 | 585 | 正规砖墙(柱)承重,木料上等,用料粗大的方木、圆木屋架、木梁及洋松木屋架,带屋面板的水泥彩瓦屋面,有较好细木雕花,较好西式木楼梯和较好企口木楼板。 | 9 | 较好砖木结构 | 532 | 正规砖墙(柱)承重,木料较好,结构正规的木屋架、木梁及洋松木屋架,石垫层式的水泥彩瓦屋面,一般西式或较好的中式木楼梯,板条墙或半砖墙装隔,一般木楼板。 | 10 | 一般砖木结构 | 471 | 砖墙(柱)承重,用料一般的木屋架、木梁、篦垫油毡。平瓦、小青瓦屋面,板条墙或半砖墙装隔。 | 11 | 较差砖木结构 | 379 | 砖墙(柱)承重,用料细小的木屋架、木梁,平瓦、小青瓦屋面,板条墙或半砖墙装隔。 | 12 | 一般简易砖木 (竹)结构 | 305 | 大部份正规砖或气孔砖墙承重,较差木屋架或较差混凝土屋面及正规彩钢板屋面。 | 13 | 较差简易砖木 (竹)结构 | 280 | 较差竹、木屋架、桁条、椽子、杂砖墙承重,石棉瓦或较差彩钢板屋面。 |
项目 | 编号 | 名称 | 单价 (元/m2) | 具体条件 | 门 窗 | 13 | 上好门窗 | 150 | 双层隔音玻璃铝合金窗,塑钢窗;高级有腰木门窗,上好木门。 | 14 | 较好门窗 | 107 | 带纱铝合金窗、塑钢窗、较好木门。 | 15 | 一般门窗 | 80 | 正规不带纱无腰钢、木门窗,一般旧式落地长窗,一般花格窗。 | 16 | 较差门窗 | 65 | 无腰钢、木门窗,较差的旧式落地长窗,较差花格窗,较差木门。 | 顶棚及抹灰 | 17 | 上好内外抹灰 | 118 | 内墙及顶棚高级混合砂浆底,腻子基层,涂料面层,卫生间墙面防水涂料,楼梯底走廊等涂料面,外墙高级抹灰,防水涂料或面砖面。 | 18 | 较好内外抹灰 | 96 | 内墙及顶棚中级混合砂浆底,腻子基层,涂料面层,卫生间墙面防水涂料,楼梯底走廊等涂料面,外墙混合砂浆底涂面,部分马赛克面。 | 19 | 一般内外抹灰 | 74 | 顶棚及内墙普通石灰砂浆底纸灰抹面,外墙混合浆、干粘石、水刷石等一般抹灰。 | 20 | 较差内外抹灰 | 51 | 内墙普通石灰砂浆,顶棚、外墙无抹灰或抹灰较差。 | 楼 地 面 | 21 | 钢混凝土现浇楼地面 | 182 | 钢混凝土现浇楼板、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找平,水泥砂浆面 | 22 | 钢混凝土楼地面 | 122 | 多孔板楼地板、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面 | 23 | 较好木楼地面 | 102 | 圆木楞(或方木楞)的楼地板 | 24 | 普通木楼地面 | 50 | 木楼板、水磨石地面或方砖地坪 | 25 | 水泥地面、较差木楼地面 | 50 | 较差木楼板、细石混凝土面 | 26 | 煤渣地面 | 30 | 煤渣地面或三合土地面、较差水泥地 | 设 备 | 27 | 高级水、电、浴、卫 | 105 | 水、强弱电、浴、卫齐全,暗设电线、卫生间设座便器、洗脸盆、浴缸、住宅按套设厨房、卫生间按间套或层设置 | 28 | 较好水、电、浴、卫 | 90 | 水、强弱电、浴、卫齐全,暗设电线、卫生间设座便器,淋浴、住宅按套设厨房、卫生间按间套或层设置 | 29 | 水、电、卫按层(幢)设置 | 56 | 有水、电、按层(幢)设置卫生间 | 30 | 水、电 | 40 | 有水、电、无卫 | 31 | 电 | 35 | 有电、无水、卫 |
附3 2024年房屋成新率标准 房屋结构 | 钢混结构 | 砖混结构 | 钢结构 | 砖木结构 | 简易结构 | 年折旧率(%) | 0.6 | 0.8 | 1.0 | 1.0 | 1.5 | 说明 | 1.房屋折旧率大于40%按40%计算。 2.房屋经批准已大修,并改变房屋结构的,按改变后的房屋结构评定房屋成 新,大修日期视同建房日期。 3. 房屋的主体结构经批准已大修,但未改变房屋结构的,其房屋的成新标 准提高10%至30%,但不得高于大修时同期新建房屋的成新率。 4.建房不满三年且属完好房屋的,其成新可按全新房屋评定。 5.房屋成新率为1减已使用年限折旧率.其计算公式为: 房屋成新率=1-年折旧率×(已使用年限-3) 房屋年折旧率按房屋结构折旧率计。 6.房屋成新的确定根据此标准,结合房屋的实际保养、使用状况综合确定。 |
2024年房屋层高系数调整标准 编号 | 调整项目 | 调整系数 | 备注 | 1 | 钢混、砖混结构层高3.00米 以上(不含3.00米) | 每增加0.10米, 价格增加1.5% | 房屋层高系数均按重置价计算 | 2 | 砖木结构层高3.00米以上 (不含3.00米) | 每增加0.10米, 价格增加1.2% |
注:1.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相邻上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之间的竖向尺寸,不包含阁楼、架空层高度,多层房屋按平均层高计算。 2.阁楼不计层数,不进行层高修正. 3.调整额=(实际层高—标准层高)÷0.1×(1.2%—1.5%)×重置价。 4.达不到标准层高的按规定下浮。 附4 2024年厂房重置指导价标准 结构 | 等级 | 主要条件 | 单价 (元/m2) | 层高 | 钢混 结构 (框架) | 一等 | 钢筋混凝土框架承重结构,钢筋混凝土基础,实砌墙及铝合金窗围护,现浇楼面,内设消火栓,水泥楼面,卷门,大白墙面,屋顶为现浇平顶;水电卫齐全。 | 1120 | 以4.2米为标准层高,调整值为:每增减30cm,价格增减1.2% | 二等 | 钢筋混凝土框架承重(或半框架),钢筋混凝土基础,实砌墙及钢窗围护,现浇楼面,大白墙面,屋顶为钢结构。 | 980 | 钢混 结构 (排架) | 一等 | 钢筋混凝土柱,钢筋混凝土屋架预制大型屋面板,实砌墙及铝合金窗围护,跨度>15m,吊车吨位大于5吨。 | 1180 | 以6米为标准层高,调整值为:每增减30cm,价格增减1.2% | 二等 | 钢筋混凝土柱梁承重,现浇天沟,钢筋混凝土屋架或钢屋架,屋顶为钢结构(H型钢梁,夹芯彩钢板或保温棉屋面)或木结构屋面(带屋面板及防水层、水泥彩瓦);实砌砖墙及铝合金窗围护吊车吨位大于5吨。 | 980 | 全钢结构 | 一等 | 钢筋混凝土基础,H型钢柱,H型钢梁,C型钢楞条,有吊车,彩钢板墙面,铝合金门窗,夹芯彩钢板或保温棉屋面。 | 820 | 以6米为标准层高,调整值为:每增减30cm,价格增减1.0% | 二等 | 钢筋混凝土基础,H型钢柱,钢梁,无吊车,彩钢板墙面,铝合金窗,单层彩钢板屋面。 | 730 | 三等 | 钢筋混凝土基础,墙体1.2米下为砖墙;简易钢柱梁,彩钢板墙面及屋面,铝合金及钢窗,水泥地面。 | 510 | 混合结构 | 一等 | 钢筋混凝土柱及梁,四周标准砖墙及铝合金窗,钢筋混凝土屋架或钢屋架,两侧有现浇天沟及梁,屋面为水泥彩瓦,有梁柱上跑吊车3-5T,跨度9-12m。 | 680 | 以4.5米为标准层高,调整值为:每增减30cm,价格增减1.0% | 二等 | 砖柱及混凝土圈梁,四周水泥砖墙及钢窗,混凝土屋架或钢屋架,部分现浇天沟,屋面为粘土平瓦,较好水泥地坪;跨度9-12m。 | 580 | 三等 | 一般砖木结构,水泥砖墙钢窗及木窗围护,一般内外抹灰,屋面为木基层粘土平瓦,一般水泥地坪,有水电。 | 510 | 四等 | 较差砖木结构,一方借墙,空斗墙承重,屋面为木基层粘土平瓦,较差内外抹灰,较差水泥地坪。 | 420 | 简易结构 | 一等 | 简易砖基础,砖墙,空斗墙承重,简易钢柱、钢桁架,石棉瓦屋面、单层彩钢板或压型金属板屋面。 | 350 | 以3米为标准层高,调整值为:每增减30cm,价格增减1.0% | 二等 | 简易砖基础,土坯墙,杂木或毛竹立柱,石棉瓦屋面、单层彩钢板或压型金属板等屋面。 | 270 | 说明:1.厂区内办公用房、宿舍根据现场勘查实际情况可参照附件1有关标准评估。 2.工业厂房跨度调整系数说明表。 3.工业厂房跨数调整系数说明表。 4.网架、球架等重钢型特殊结构厂房按实际用材评估计算。 5.承重墙借他人墙的,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钢结构无围护墙体视同借墙。每借一墙价格减5%。若房屋借墙占围墙比例较高,据实核减。 | 跨数 | 1 | 2 | 3 | 4 | 5 | 跨数修正系数(%) | 0 | -2 | -4 | -6 | -8 | 跨度(米) | 小于9 | 12 | 15-18 | 24 | 30 | 跨度修正系数(%) | +6 | +3 | 0 | -3 | -6 |
附5 2024年房屋层次系数标准 有贮藏室层次系数(%)
| 一楼 | 二楼 | 三楼 | 四楼 | 五楼 | 六楼 | 三层楼房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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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层楼房 | -1 | +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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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层楼房 | -2 | +1 | +2 | +2 | -3 |
| 六层楼房 | -2 | +1 | +2 | +2 | +1 | -4 |
无贮藏室层次系数(%)
| 一楼 | 二楼 | 三楼 | 四楼 | 五楼 | 六楼 | 平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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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层楼房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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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层楼房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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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层楼房 | -1 | +2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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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层楼房 | -2 | +1 | +2 | +2 | -3 |
| 六层楼房 | -2 | +1 | +2 | +2 | +1 | -4 |
小高层、高层层次系数(%) 楼层 | 层次系数 | 一 | -5 | 二 | -4 | 三 | -3 | 四 | -2 | 五 | -1 | 六 | 0 | 七 | +1 | 八 | +2 | 九 | +3 | 十 | +4 | 十一 | +5 | 十二 | +6 | 十三 | +6.5 | 十四 | +7 | 十五 | +7.5 | 十六 | +8 | 十七 | +8.5 | 十八 | +9 | 说明:十八层以上按十八层计算;顶层应扣减3%。 |
附6 2024年住宅房屋朝向系数标准 结构主方向 | 修正系数(%) | 朝东 | -0.25 | 朝南 | 0 | 朝西 | -0.5 | 朝北 | -1 |
说明:此表适用于市场价评估的房屋。 附7 2024年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 名称 | 单价 | 名称 | 单价 | 水井 | 混凝土预制管井300元/m 插管井800元/只 石砌井500元/m | 空调移机 | 分体300元/只 立式500元/只 | 非标准 水泥粪池 | 1500元/只(无盖、不分栅) | 土围墙 | 30元/m2 | 水泥饲料坑 | 200元/m3 | 围墙铁门 | 150-250元/ m2 | 水池 | 100元/只 | 闭路电视(规划区内) | 100元/只 | 水泥晒场 | 简易30元/m2 较好50-60元/ m2 好(下用石片垫层)80元m2 | 砖围墙 (含基础) | 水泥砖围墙80元/m2 水泥砖围墙(两面粉刷或构缝)100元/ m2 标准砖砌围墙130元/ m2(红砖或混凝土预制砖) | 20cm以上承重110元/m2 | 电话移机 | 规划区内110元/只 | 电话移机 | 规划区外210元/只 | 太阳棚 | 90-110元/米 | 石驳岸 | 210-380元/ m3,上有建筑减半计算 | 化粪池 | 5000元/只 | 干砌石坎 | 210元/ m3 | 太阳能拆装 | 1000元/只 | 油烟机移机 | 200元/只 | 卫生间五金挂件 | 80元/个 | 排风扇 | 100元/只 | 炉灶种类 | 普通炉灶 | 贴瓷砖的炉灶 | 一眼 | 二眼 | 三眼 | 一眼 | 二眼 | 三眼 | 价格 (元/座) | 1000 | 1300 | 1600 | 1500 | 2000 | 2500 | 说明 | 1.有砖砌高烟囱的外加40元/米。 2.可移式炉灶不予补助,搁板带瓷砖煤气灶台板相应补助。 3.光伏发电设施设备评估补偿:产权人需提供光伏购销合同及发票、光伏并网合同、支付凭证等材料,征收人按评估现值收购。 |
附8 2024年非住宅房屋征迁停产停业损失、临时安置费及搬迁费一次性补助标准 项目 类别 | 停产停业损失 | 临时安置费、搬迁费 | 非住宅 | 6% | 4% |
说明:1.停产停业损失、临时安置费及搬迁费的计算,依据合法房屋评估价值(不包括装饰及附属物),房地分离评估的按房地产总评估价值计算。 2.大型机械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费由专业评估机构按实评估补偿。 3.县人民政府征收范围公告发布前已经停产、停业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下浮50%。 4.生产经营者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依照上述规定计算的补偿费的,可以向征收人提供房屋被征迁前三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征收人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 附9 2024年住宅房屋征迁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标准 项目 | 标准 | 临时安置费 | 24.00元/㎡·月 | 搬迁费 | 多层商品房: 3000元/次×2次 | 独立式住宅: 4000元/次×2次 |
说明:1.临时安置费、搬迁费计算依据,均为合法房屋面积;中心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临时安置费按24元/㎡·月计算,中心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外临时安置费按20元/㎡·月计算。 2.选择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费按6个月计,选择异地安置的临时安置费按14个月计,选择购买市场商品房的临时安置费按24个月计。 3.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不足1400元的补足到1400元。 附件2 《2024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反馈表 反馈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