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求《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意见征求稿)》的通知

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浙丽转”模式,强化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我局起草了《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意见征求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3月28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高新与成果处(基础处) 毛怡然

联系电话:0578-2051839;电子邮箱:yiran529@qq.com

来信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57号502办公室,邮政编码:323000


附件: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科技局

2024年2月27日


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

(意见征求稿)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浙丽转”模式,强化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助力浙西南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每个县域以一条产业链为切入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搭建一批科创平台、培育一批科技企业,促进一批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特色产业链产值年均增幅达到8%以上、企业利润和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幅达到15%以上,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到2028年,特色产业链科技企业、科创平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技术交易额、重点人才数实现倍增,形成科技创新驱动产业高质量高质量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系统谋划一个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选择的1条特色产业链,编制实施方案,通过方案实现“资金、项目、人才、平台”等科技创新资源围绕产业发展精准配置,通过方案细化“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主体培育、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快探索出一条依靠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各县(市、区)在2024年4月前完成方案编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二)梳理一条产业链技术需求。各县(市、区)要围绕一条产业链,依托大院名校、技术转移机构、实体化研究院等,征集企业亟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形成技术需求清单。到2024年6月,各县(市、区)完成产业链技术需求清单,梳理出10项以上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需求,完善创新思维导图和产业链技术分析报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一批技术攻关项目。要围绕技术需求清单组织技术攻关。对共性技术需求,要设立县级攻关专项,支持企业和大院名校组建联合体共同攻关,共性技术攻关的成果要在区域内实行共享。对关键技术需求,要帮助企业将需求纳入国家、省级项目指南,争取列入国家重大项目、省“尖兵”“领雁”项目。对企业自主立项的技术攻关项目,给予研发后补助支持。2024年,各县围绕产业链立项国家、省、市、县项目数不少于6项。到2026年,累计立项国家、省、市、县项目15项以上,取得标志性科技成果2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四)开展一系列成果推介活动。各县(市、区)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服务,一是找准成果。指导企业从浙江省“科技成果池”、市场化机构、高校院所提供的成果库、专利库中筛选符合条件的成果,建立专项科技成果库。二是精准对接促成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先用后转”试点政策,开展成果推介会、校企互访等推介活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精准对接。三是建立科技专员队伍。要大力引进和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深度合作,对高校青年人才入企业长期结对开展成果转化的,优先给予科技特派员(团)等政策支持。2024年,每条产业链设立专项科技成果库1个,建立科技专员队伍1支,入选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库项目1个以上;到2026年,每年开展不少于1场成果推介专场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要大力推进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装备与技术层次同步改造提升,以技术攻关成果,提升制造过程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大对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补助力度,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充分发挥龙头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向高端智造转变。2024年,规上企业技术改造覆盖率达到85%; 2026年,规上企业技术改造覆盖率超过90%。(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一批产品质量。要支持企业运用技术攻关成果改进和提升产品可靠性、耐久性、先进性,形成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拳头产品。支持企业牵头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切实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话语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七)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一是要以梯次培育为抓手,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加快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快实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新突破。二是推动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到202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均增幅达到15%以上,科技领军企业数量、科技“小巨人”企业数量累计达到3家、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八)建设一批科创平台。一是要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二是要支持科创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检验检测能力。三是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专业化孵化器、探索设立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小试基地,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出台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评价指引,引导企业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设备、有成果、有制度”的标准,加快内部研发机构建设。到2024年,实现产业链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清零,5千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清零,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70%以上。到2026年,实现产业链5千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清零,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升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九)招引一批强链补链项目。要强化双招双引,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招引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人才,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强链补链增添新动能。2024年,开设“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专场1场以上,引进产业链项目2项以上。到2026年,各县 (市、区)累计新引进产业链项目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双招双引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任务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咨询组,高质量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的时间表、线路图,确保各项目标高质量实现。

(二)强化协同推进。丽水市“15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科技创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全过程跟踪指导,定期对各县(市、区)推进情况开展督查与评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政策保障。各县(市、区)要出台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在资金、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汇聚创新引领发展的强大能量,努力在以科技创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


发布日期:2024-02-27 截止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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