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19〕1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7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大气处 王峰;

联系电话:0571-28992131;传    真:0571-2886916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wangfeng@zjepb.gov.cn


附件:

1.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2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意见征集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征集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24-02-27 截止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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