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临安区司法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征集范围 (一)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属于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1.法治临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普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政策草案的起草; 2.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推进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均衡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或调整;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机关内部管理事项; 3.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决策事项; 4.应当由区委、区政府决策的事项; 5.涉及刑罚执行的决策(社区矫正); 6.其他不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4年2月18日至3月1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电话:0571-89542675 电子邮箱:laqsfj@163.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460号 邮编:3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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