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拱墅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公告
征集部门:区府办 发布日期:2024-01-30 截止日期:2024-02-21

意见征集反馈》

为推进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拱墅区政府办公室拟编制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 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区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1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传真:0571-89509524,电子邮箱:lyw_hzgs@163.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区政府办公室

邮编:3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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