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公布2024-2026年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关于公布2024-2026年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01月29日-02月06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一条,有网民提出“鹿城和瓯海的搬迁差额太大了,要求缩短差距”。
二、意见处理
我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予以说明,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的搬迁费标准全市统一为15元/平方米。下一步,我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关于公布2024-2026年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的通知》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