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1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往年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3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30日

联系人:李国芳

联系电话:0575-81503251,89118008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doc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征集部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1-19 截止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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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 柯桥 上虞2490,诸暨 嵊州 新昌2260
提交人:阮** 提交日期:2024-01-29 09:00:43
回复: 制定政策时已考虑我市与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经济总量的差异,最低工资标准不宜调整过高。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4-01-31 09: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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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作为长三角经济发展区域,在全省经济发展作为第一梯队,为了更好的吸引外来人员,改善就业环境,完全可以选择第一档最低工资。
提交人:匿** 提交日期:2024-01-20 10:22:13
回复: 制定政策时已考虑我市与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经济总量的差异,最低工资标准不宜调整过高。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4-01-31 09: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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