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1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往年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3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30日 联系人:李国芳 联系电话:0575-81503251,89118008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doc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