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金华市婺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程序,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金华市婺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婺区科〔2017〕14号)进行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科技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2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71729829@qq.com。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 联系人:翁利平 联系电话:82344919 金华市婺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5日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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