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根据《“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宁静小区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29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大气处 楼飞永; 联系电话:0571-28065526; 传 真: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loufy@zjepb.gov.cn
附件:《浙江省宁静小区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宁静小区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宁静小区创建管理办法 编制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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