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优化网点布局,提升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法规、标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越委〔2021〕1号)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我们起草了《越城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征集日期: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马老师(0575-85203217);电子邮件:272652125@qq.com;邮寄地址: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区教体局1020东(邮编:312000)。
越城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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