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现将《碳排放基础数据元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传真的方式提出意见。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联系人:林朗,0571-81050296。
传真:0571-81050296。
附件:碳排放基础数据元规范(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我委起草的《碳排放基础数据元规范(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5日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