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评审区间 1.投标人≤15 个的,全部进入评审区间; 2.投标人>15 个的,采用信用择优、招标人推荐和价格入围的综合方式确定 15 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⑴信用择优 6 名 开标后,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按市内、外企业分别进行“复合信用分”(复合信用分=企业信用分+工程业绩分*5,余同)排行,在市内、外企业各自信用排行的前 60%中随机抽取 3 名进入评审区间。上述进入随机抽取范围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名的,将进入随机抽取范围的投标人全部纳入评审区间,剩余名额改为按价格入围方式进入评审区间。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工程,暂不实行信用择优。 ⑵招标人推荐 3 名招标人可在开标前自主决定是否推荐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若推荐的,必须推荐3 名。推荐名单须按招标人所在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集体研究确定。开标前招标人应做好名单保密工作。 ⑶价格入围 6 名 (二)价格入围方式: 1.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四舍五入,若去除最低的 10%个报价后,剩余投标人中的最低价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去除所有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报价,若剩余投标人不足 15 家的,则不再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 10%个报价及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报价),将剩余投标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后计算差值【差值 C=(最高报价 DN-最低报价 D0)/3】,按差值将投标报价分为高【DN至 DN-C(含)】、中【DN-C 至 D0+C(含)】、低【D0+C 至 D0(含)】三个区间,随后在每个区间内随机抽取 2 个报价; 2.存在招标人放弃推荐或其推荐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多种方式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出现重复或数量不足 15 个的,在中区间依次递补(若中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在低区间依次递补;若低区间无投标人递补,则在高区间依次递补),直至入围评审区 间的投标人达到 15 个; 3.上述价格计算精度保留到元。 以上相关系数等的抽取由招标人在开标环节中完成。 以上是目前杭州市范围内项目评标办法,该办法存在暗箱操作嫌疑。有违反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原则,望上级部门对该办法再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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