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规范常山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障集体土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常山县实际,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牵头起草了《常山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所受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委托负责该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策评估主体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 二、社会风险评估机构浙江论剑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郭清波 联系电话:13567031311 邮箱:576417704@qq.com 三、征询内容(一)对本决策实施是否支持? (二)对本决策实施,有哪些主要诉求? (三)本决策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有哪些? (四)对本决策实施有何具体意见、建议? 四、公示说明(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所联系。 (二)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有效。 (三)非本决策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浙江论剑律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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