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完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265号)精神,需对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进行调整,现已形成《关于调整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6月19日前反馈至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赵亦武,联系电话:88367317,电子邮箱:421388693@qq.com。


附件:关于调整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0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06-10 截止日期: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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