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口发展呈现出少子化、老龄化和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27号)和《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市委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为缓解我县人口老龄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若干措施,制定《桐庐县优化生育政策若干措施(试行)》。 现就上述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6日。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许丽芬 联系电话:0571-58507836 邮箱:39722008@qq.com 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478号 附件: 1.桐庐县优化生育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2.《桐庐县优化生育政策若干措施(试行)》制定说明.doc 桐庐县卫健局
202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