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拟将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520元(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1150元。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丽水市中东路557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请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字样; 二、传真:2070138; 三、电子邮箱:lsyb_2070@163.com。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下午17点。 附件:关于公布2024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关于公布2024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520元(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1150元。 二、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61号)要求,请各县(市、区)做好筹资、分担等预算安排。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3年 月 日 《关于公布2024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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