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龙泉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龙翔路199号,龙泉市民政局。 二、联系人:林巧,联系电话:0578-7260598。 三、反馈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5日。 附件: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龙泉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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