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宁波市能源局、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上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审批。《规划》将作为宁波市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依据。 为保证规划的科学性,现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意见请于本公告刊载之日起7天内反馈省能源局电力处。 反馈方式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1.传真:0571-87058256;2.电子邮件:zjfgwdlc@163.com。企事业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组织代码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附件:《宁波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2023—2025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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