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反复强调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浙江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耕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27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621号)通知,我局和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天台县耕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27年)文本》,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优化规划成果,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征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共10天。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工人东路111号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2.来电反馈至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968582083。 3.邮件反馈至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箱:ttgtgbk@163.com
附件: 《天台县耕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27年)文本》(征求意见稿).pdf
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地与恢复地类分布图、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分布图、耕地保护利用格局图.pdf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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