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全体市民: 为了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文件质量,现将《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因工作需要,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书面反馈我单位,可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jxedu@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仙居县省耕西路77号市民中心行政大楼11楼教育局(邮政编码:317300)。
附件: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doc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一、制定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和人才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认真落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服务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和人才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紧密结合当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实际,县教育局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立足仙居社会经济与产业、教育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情况,在充分听取各部门及企业意见基础上,以“激发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性”“校企共育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等为重点,以大力推进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为抓手,起草了《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更好地为建设“四个仙居”、建设现代化中国山水画城市目标服务。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3.《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教职成厅〔2019〕5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2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 6.《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7.《台州市关于<高质量实施“引人留人”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 年)>奖补政策兑现细则》 8.《台州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台人社发〔2022〕19号) 三、制定原则和目标 大力推进学徒制人才培养,校企共申共建省市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力争到2025年仙居职业学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到55%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名,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5家、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5家,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1家,建成产教融合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4个、市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7个、优秀学徒制人才培养企业10家以上。到2030年,总体实现产教有效融合,职业教育对县域产业创新发展及产业升级贡献显著增强。同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服务“四个仙居”建设,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服务需求,优化结构。面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推进企业、行业、产业、专业、就业、职业“六业联动”,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快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三是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仙居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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