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2023年4月底前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1月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传真号码:63814423,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胡丹,联系电话:67001105。

附件: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doc

   2、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9日

分享到:
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09 截止日期:2023-11-19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