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相关要求,我局对浙江绿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0日。 二、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疑义的,请于2023年11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29号(区人防大楼401室) 联系电话:0572-2595895 序号 | 企业 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作业项目名称 | 作业内容 | 初步审查意见 | 1 | 浙江绿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凯旋东三路23号 | 钮凯 | 湖州市吴兴区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 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织里镇、八里店镇、道场乡、妙西镇、埭溪镇、东林镇的清扫保洁工作、垃圾清运作业、农村垃圾分类作业(不含八里店镇和妙西镇)、专项应急环卫作业、环卫作业监控系统的运营维护、环卫设施的运营以及相关增值服务及运营内容 | 拟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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