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越城区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通过邮件将意见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区农水局,联系人:卢蓉,联系电话:0575-88266589。 附件: 越城区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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