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拱墅区关于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11-02 截止日期:2023-11-12

意见征集采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我区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厚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经研究,拱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本意见,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2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129号1413室,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联系电话:0571-89506076

电子邮箱:stwy81701@sina.com

拱墅区关于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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