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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政府

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委托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负责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平团线与现状320国道平交口,向南下穿沪昆铁路及沪昆高铁后平行于沪昆高铁向西布设,经夏金村、莲塘村、西方村、划船塘村后跨衢宁铁路,终点在衢江平塘村320国道与319省道交叉口顺接现状320国道,全长10.553公里。主路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本项目新增用地925.65亩,总投资估算约16.4085亿元。

根据《衢州市衢江区征收土地预公告》(衢江征预[2023]55号),拟征收樟潭街道(大安村,平杨村)、高家镇(划船塘村,安仁村,洪家村,湖仁村,黄甲楼村)、横路办事处(贺邵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1.892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衢江区交通运输局

三、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衢时代创新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0-8767309

邮箱:80574070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土地征收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1)对本次土地征收实施的态度;

2)对本次土地征收实施的意见或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3)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内。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单位联系,要求有相关联系方式等,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承诺为来函、来信等提供意见或建议的群众保密。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10月20日-10月26日)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20231020

征集部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0 截止日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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