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采纳》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50782665@qq.com,联系人:叶盛、陈熙,联系电话:0571-88290300。 附件: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doc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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