埭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阳山时尚谷选商择资 引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响应市区新青年城市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阳山时尚谷项目落地、人才集聚、经济发展,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选商择资七条

1.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招引高质量项目。对于第三方服务机构招引的投资固投5亿元以上独立选址产业项目分建设、达产两个阶段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分期实施项目奖励,奖励金额按照签订的选商择资顾问协议实施。特别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2.鼓励小微产业园项目提质。自2023年1月1 日新引进的符合小微产业园三方监管协议条件,且企业生产型设备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以工业统计库为准),并在入园后24 个月内完成小升规,同时在入园后连续2年(按1000平方米=1 亩折算)亩均税收达到30万/亩的生产企业,从第3年始可申请享受用房租金补助,前2年免租金,后3年按企业当年租金的50%奖励(后3年亩均税收仍需达到30万/亩,如当年未达到亩均税收要求则后续年度不再享受用房租金补助政策)。租金补助采用先缴后返的方式,且按其实际使用面积确定,每家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平方米。

3.鼓励企业加快达产。自2023年1月1日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独立供地项目,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达产,并提前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4个月达产的,一次性给予项目5万元/亩的奖励:提前6个月达产的,一次性给予项目10万元/亩的奖励。达产奖励每个企业均只享受一次,面积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净用地为准。

4.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外电商业务。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企业,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8万元、20万元(含区配套10万元)。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且当年度实现正增长,每提高1000万元给予5万元(含区配套5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60万元(含区配套50万元)。

对通过跨境电商综试区监管模式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年出口交易额首次达到50万美元、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含区配套2.5万元)、15万元(含区配套7.5万元)、20万元(含区配套12.5万元)、30万元(含区配套25万元)。

对年度网络零售额达500万元或年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交易额达50万美元及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物流费用的2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鼓励服务业企业上规。对首次实现“下转上”或当年新开业统计入库的服务业企业分类奖励:属于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含区配套10万元),第一年奖励8万元(含区配套4万元),第二年以增幅高于全区面上增幅为前提再奖励12万元(含区配套6万元);属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等其他行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含区配套5万元),第一年奖励4万元(含区配套2万元),第二年以增幅高于全区面上增幅为前提再奖励6万元(含区配套3万元)。

  6.鼓励批零企业做大做强。对商贸批发类企业当年销售额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含区配套5万元)、15万元(含区配套10万元)、25万元(含区配套20万元);

对商贸零售类企业当年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含区配套5万元)、20万元(含区配套10万元)。

对入库商贸服务业企业当年社零增速超过25%,按 25%以上、50%以上、75%以上、100%以上,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7万元、10万元、15万元。

7.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入库当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万元、20万元(含区配套10万元)、30万元(含区配套15万元)。入库后第二年起当年销售额增幅高于全区面上增幅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含区配套10万元)。

  二、科技人才七条

1.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产学研合作。对于企业技术开发、产学研合作所支出的费用最高给予50%的奖励(其中含区配套3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含区配套20万元)。

2.创业团队创业场所扶持。资助对象:2023年1月1日后新引进浙江省人才分类目录A类、B类、C类、博士级人才投资创办企业,且人才须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不低于30%,担任法人,以及2023年1月1日后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且上一年度绩效评估合格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投资创办企业。资助标准:在注册成立企业5年内按上一年度纳税情况(纳税总额或单位纳税额)给予最高2000平方米创业场所租金补助(租金面积按职工社保缴纳人数计算,当年社保缴纳时间满 6 个月及以上计为 1 人),其中办公场所面积按每人50平方米计算、生产场所面积按每人100平方米计算,租赁上海、杭州人才飞地的按每人 40平方米计算。,特别重大人才项目可以根据情况一事一议。

3.高层次人才申报奖励。对于省级以上引才计划,经有效对接,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达成合作意向,给予企事业单位2万元奖励,二次推荐减半。

4.创业项目及南太湖精英计划申报奖励。每推荐1名专家或团队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A+、A、B、C创业团队或个人落地后,分别给予第三方人才服务中介8、6、4、2万元奖励。2023年1月1日后新引进符合国家级、省级、博士级、硕士级人才条件的,人才投资创办企业,且人才须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不低于30%,担任法人,每推荐一个创业团队,经审核认定后,分别给予第三方人才服务中介8、6、4、2万元奖励。

5.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奖励。每引进1位外国人办理A类、B类工作许可证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含区配套资金4万)、8万元(含区配套资金3万)奖励。

6.青年大学生、青年博士引进奖励。成功引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给予第三方人才服务中介或用人单位8万元/个,成功引进青年博士,给予第三方人才服务中介或用人单位12万元/个。成功引进首次来湖就业大学生就业满半年以上的,每50名给予第三方人才服务中介或用人单位10万元奖励。

7.人才公寓补助。2023年1月1日以后,来埭溪镇创业或新引进到埭溪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家庭成员在埭溪镇无其他住宅类房产(家庭成员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人才,租赁埭溪镇规划筹建的人才公寓的,可享受以下补贴:全日制博士、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为房租的80%;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原“985”“211”及“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补贴标准为房租的60%;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属地在吴高校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补贴标准为房租的40%;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房租的20%;享受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以36个月计)。

符合本意见多项条款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阳山时尚谷选商择资引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埭政发〔2022〕2号)废止。

征集部门:吴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3-01-01 截止日期: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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