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方案》(浙环函〔2022〕325号)、《湖州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湖环发〔2023〕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拟定《吴兴区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在2023年7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吴兴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10424办公室)。 联系人:臣磊杰;联系电话:0572-2551614;传真:0572-2551608. 附件:吴兴区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202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