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龙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拟定《龙港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至10月2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稿或书面形式于2022年10月2日前反馈我局(联系人:郑元群,电话:15967782507,邮箱:411503904@qq.com,地址:龙港市月湖路666号龙港市应急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龙港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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