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浙江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8日前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71-28869073,28869178 传 真:0571-28869121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928378249@qq.com。 附件:《浙江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7日
相关附件:浙江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pdf 关于浙江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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