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举报奖励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林护发〔2021〕2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衢州市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给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0570-3080812,联系邮箱:815978411@qq.com,邮寄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
《衢州市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2023.9(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举报奖励办法的起草说明2023.9.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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