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及各界人士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广福东街426号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535873@qq.com
4.意见征集时间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7月8日。
联系电话:0579-86647067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 见 (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6月8日在http://www.dongyang.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7月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5条反馈意见,意见未采纳的有5条,相关意见如下:
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起草部门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公众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及依据 |
1 | 取消物业服务公司担任小区物业,由业主们自行组织.召开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聘请物业事宜,具体适宜内容每位业主都通知.知晓日常开支等相关问题。 | 不采纳 |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区域具备《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条件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报告。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共用物业经营收益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
2 | 请制定一个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折扣规定。现在很多物业都是要求全额收取,这对没有入住的业主是很不公平的,导致物业与业主之间容易产生纠纷,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 不采纳 | 目前东阳暂无此计划 |
3 | 强烈要求取消江北街道上卢社区锦溪北苑的城投朗诗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多处设施玻璃破损没有进行更换,物业用房对外出租,小区电梯内广告收入,公共区域收入没有对业主进行公示,物业工作人员实际与登记不相符。 | 不采纳 | 物业公司按前期服务合同履约。我中心会督促物业公司按服务合同做好履职工作。 |
4 | 应突出全面加强党组织对业委会的全面领导,建议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至少在60%以上。 | 不采纳 | 根据“十大行动”金华市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零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实现业委会党组织应建尽建,依照规定程序使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达到50%以上。 |
5 | 业主不住在小区,也没有装修,为什么要交物业费,还不能减半免交(江北世纪花城),没有享受到服务 | 不采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物业费。 |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东阳市广福东街426号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邮编:322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41535873@qq.com 。
联系电话:0579-86647067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