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义新区(金东区)城中村改造村(社)集体产业发展用地货币安置实施意见(试行)》于2025年6月16日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日的公示期,截至7月1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联建楼4楼金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321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93860809@qq.com。
联系人:于建役;联系电话:0579-82179186。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