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强县、“五链”融合战略,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结合龙游县产业发展实际,由县经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形成了《关于培育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修改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等书面方式及时反馈。 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7日-2024年09月27日 联系人: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 联系电话:0570-7566658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10号 附件:1.关于培育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08月27日 附件1
关于培育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强县、“五链”融合战略,加快人形机器人产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全链条设计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年项目群”,分年度推进实施。三年内争取各级科技攻关项目10项以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力争3000万元以上。对省级及以上立项的人形机器人项目,项目验收通过后根据下拨资金的15%予以配套补助,补助金额在200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列支。 二、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对新招引、新注册的人形机器人专业研发与制造企业,在享受全县研发投入奖励面上政策的基础上,年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5%以上的纳统企业,给予较上年增量20%以上部分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含按照面上政策享受的奖励部分,上年无基数享受普惠性政策)。 三、加大项目招引力度。链主型企业每招引一个产业链关联项目(工业决策咨询意见书中予以明确),按项目建设周期内实际入库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亿元(含)、3-5亿元(含)、5亿元以上且投入生产的,分别给予负责招引的链主型企业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 四、加速项目成果转化。建设人形机器人科技成果加速园,打造现行启动区块,对建设主体和运维单位按照实际投入、工作成效给予一定补助(建设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运维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 五、支持企业孵化培育。对入驻人形机器人科技成果加速园和龙游瀫智慧谷科创单元孵化器的企业,给予入驻奖励;根据入驻协议绩效完成情况,给予协议签订后次年主营业务收入3%的奖励,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打造产业集聚平台。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留200亩工业用地,规划建设人形机器人制造产业园,引导相关企业向产业园集聚。对符合拿地标准的人形机器人企业,优先保障用地需求。新引进且在备案建设周期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新增工业用地项目,项目按期投产且在备案建设周期内的设备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设备投资奖励,其中,1亿元(含)以下的部分,给予设备投资5%的一次性奖励,1亿元以上的部分,给予设备投资10%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七、支持高新产品开发。对当年认定为人形机器人相关领域的国际、国内、省内的首台(套)装备、关键零部件及标准,在享受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县级再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25万元奖励。主导(即第一起草单位)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品字标“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或浙江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00、50、20、20、10万元的奖励;参与制修订并出台上述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30、15、5、3、3万元的奖励,可叠加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八、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对海内外知名高校、省级及人形机器人科研院所新落地的分校、分院、分所,给予建设经费、科研设备购置费用、运行经费等补助;鼓励人形机器人企业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研发项目转化落地且对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聚焦人形机器人企业用人需求,每年由浙工大生态工业创新研究院招聘5名以上博士以上学历或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通过“院聘企用”形式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常年保持10名以上研究生在企业开展项目研发,聘请企业高管担任产业导师加强研究生培养。积极推荐企业招引的符合条件高层次人才参加浙江省人才院“编制池”、衢州市“政企双聘”评审,通过“政府给编制、企业给待遇”,帮助企业精准招引、留住更多“高精尖缺”人才。 九、夯实金融要素支撑。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对人形机器人项目的支持力度,投资规模原则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由政府产业基金与龙头企业等共同组建规模3亿元左右的人形机器人产业子基金,加大对相关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力度。优先将人形机器人领域企业列入政保共担贷“白名单”,可享受优惠利率担保贷款。 十、强化应用场景培育。推动人形机器人在智能制造等领域多场景应用,开展场景应用评比,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优秀案例或典型应用场景每个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参加世界机器人大会(博览会)等国际级机器人相关行业展会,并在展会期间开展产业链招商推荐的,对参展展位费用(不含搭建布展费用)按照合同总价的100%进行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本政策项下的项目不得与其他惠企政策重复享受,企业同一申报项目符合多项奖励(补助)的就高享受。
附件2 关于培育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政策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今年1月,工信部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人形机器人列入“创新标志性产品”赛道,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未来产业之一。对此,为提前抢占人形机器人产业风口,助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原则,需提前谋划、提前布局,以形成更加完备的政策激励体系,培育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为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可行性。从我县实际看,既有一定的相关产业基础,也有浙工大生态工业创新研究院等高端创新平台,可以开展“产学研”合作。同时,该政策部分内容参照《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县委发〔2021〕32号)相关条款迭代更新,并根椐科技局、财政局、县委人才办等多个部门意见修订完善形成,确保政策制定更加符合县域实际,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兑现性。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开展政策制订。将“人形机器人”产业作为我县未来产业的主攻方向,适时出台针对性与操作性强、合法合规的产业发展政策,确保政策实施的精准高效,有力支撑我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突出扶持重点。鲜明支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实施奖励补助“精准滴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推进合法合规。在文件中涉及条款的表述上,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要求进行把关,力求出台的政策条款合法合规。 三、拟规定的主要举措 部分内容参照《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县委发〔2021〕32号)相关条款迭代更新,主要分为支持开展技术攻关、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加速项目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孵化培育、打造产业集聚平台、支持高新产品开发、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夯实金融要素支撑、强化应用场景培育等10条内容。 四、起草过程情况 2024年6月17日起,由县府办牵头,向浙工大研究院、经济开发区、县委人才办、汇龙公司、财政局等单位,征求《龙游县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含《关于培育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2024年8月5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听取工作汇报,县府办、经信局、科技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参加,进一步完善《关于培育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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