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听证会公告

《东阳市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听证会公告

进一步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安置留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土资发200623)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我市村级留用地管理使用,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利益我局起草了《东阳市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决定举行东阳市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9 月8(周四)14:30

二、听证会地点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2会议室

、听证内容东阳市村级留用地管理办法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1.指定听证代表组成人员:各机关单位、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由主管部门按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代表。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3.申请人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东阳市艺海北路308号一楼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发展科窗口(8号窗口)报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获得代表资格,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4.经指定获得代表资格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决策提供参考。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五、联系人赵葵阳,联系电话:0579-86623063

特此公告。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8 5

 

征集部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2-08-05 截止日期: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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