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加快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关于促进衢州市创新创业平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衢政办发〔2018〕42号)以及龙游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5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联系人:资本市场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7061639;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28号;邮编:324400。 龙游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7日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继续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加快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现就《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20〕114号)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注册地在我县的上市企业和子公司在我县并从事实质性生产、经营与纳税的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在我县出售、减持上市公司限售股,以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贡献的98%给予纳税人财政补贴。 二、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合伙企业(含员工持股平台)对我县挂牌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其合伙人因首次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产生的县级地方财政贡献,给予98%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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