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乱捕滥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的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猎工具、方法等予以规定。现将《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黄岩区农业农村局(环城东路258号台州交通大厦1409室)或发送到邮箱(1123711682@qq.com),并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 0576-84050142
附件:1.
关于《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2.
关于《黄岩区人民政府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