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农村改革和发展成果,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为保证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由黄岩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黄岩区农村合作经济总站。

           联系人:张甜甜,联系方式:0576-84112837或浙政钉 ;邮箱:hyqnjz@163.com。

     

           附件:1.《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2.《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8日


    开始时间:2024-04-18   结束时间: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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