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工作奖励实施办法
开始时间:2022-03-29 结束时间:2023-03-29
1、 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期限要求不低于( )年(含( )年期)。(必填)
A.1
B.2
C.3
D.4
2、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起单位可以按每单实际融资额度( )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80万元。(必填)
A.1.0%
B.1.5%
C.1.8%
D.2.0%
3、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其实际融资金额( )的年利率给予贴息。
A.1.0%
B.1.5%
C.2.0%
D.2.5%
4、 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贴息每年最高( )万元。(必填)
A.80
B.100
C.150
D.180
5、 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单个企业每年可申请( )笔补贴。(必填)
A.1
B.2
C.3
D.4
6、以下资料中,( )不属于企业申请奖励的提交资料。
A.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企业补贴申请书
B.专利证
C.融资企业营业执照
D.融资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到账凭证
7、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起单位,在成功发行前可以申请奖励。(必填)
A. 对
B. 错
8、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每笔融资贴息期限最长1年。(必填)
A. 对
B. 错
9、《路桥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工作奖励实施办法》的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A. 对
B. 错
10、融资额度是指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成功后,参与企业实际融资额度总和。(必填)
A. 对
B.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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